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现象,特制定本《细则》。2、井下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3、井下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1.负责模切设备电气系统触摸屏/PLC和控制器程序的编写改进和标准化;2.模切设备新功能的研发及电气配置的选型和程序编写及完成试验工作;3.模切设备新工艺程序的方案设计程序编写和工艺试验;4.负责模切设备的电气配置的选型工作和优化配置实现功能与配置合理最优化;5.总结新研发功能的电气配置方案,程序的完整全面性和统一标准定型的总结;6.根据客户需要不断改进完善设备功能及增加相应客户功能的方案设计和方案试验。
1、密封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差值超过表一规定的;密封圈宽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不得小于10mm;厚度应大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不得小于4mm。2、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者,用单手扳动喇叭嘴时上下左右晃动。3、空闲进线嘴缺挡板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4、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5、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或线嘴的金属垫圈放在挡板与7密封圈之间。6、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装金属垫圈。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节选)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为强制性标准,其余为推荐性标准。本次节选的标准,均为第7章中的强制性标准。连续监督和定期检查。连续监督应由企业的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专业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山东防爆电器进厂检验电气线路使用年限长久、尽缘老化、铜铝导线联结接触不良、缺乏正常维护、发生漏电打火,导致线途经热,烧坏尽缘,引起火灾。2、电热用具、照明灯具工作时靠近易燃物或用完后忘记切断电源,如搁置在引燃基座上或用完后余热未散,立即装进可燃的包裹里,均会引起火灾。3、山东防爆电器进厂检验机构当导线发生短路时,电流可增大为正常时的数倍及至数十倍以上,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导线温度急剧上升,当尽缘层温度超过250摄氏度时,线路就会起火,此种情况殃及面与短路导线长度成正比。